刑事案件抗诉程序是什么?

2个回答

写回答

War210607

4小时前

+ 关注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

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2.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退回人民检察院。

3.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

4.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出抗诉,但抗诉书未附有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完备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

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刑事案件抗诉程序是指当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或裁定有错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重新审理该案件的一种诉讼程序。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有错误时,通过法定程序提出的一种救济措施。

抗诉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另一种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抗诉。

对于第一种情况,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决定是否提出抗诉。如果决定抗诉,应当制作抗诉书,在决定后五日内送达同级人民法院,并通知当事人。

对于第二种情况,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有权依法提出抗诉。抗诉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抗诉程序是刑事诉讼法律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