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试用期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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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以下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辟谣】

试用期辞职没有工资?

真相:不是

解析:

试用期辞职也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提醒】

在试用期怎么辞职?

1、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三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3、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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