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
1.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2.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3.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
1.劳动监察部门受理的投诉范围广泛,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都可以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2.投诉类型分为保护权益举报和检举揭发举报,前者是举报人要求保护自己受侵害的合法权益,后者则是揭发违法行为。
3.同时,劳动监察大队还详细说明了不予受理的举报情形,如劳动争议、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事项等,以及举报投诉的时效问题。
三、投诉应准备的资料
1.为了确保投诉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劳动监察部门要求投诉人准备相应的资料。
2.保护权益举报需要当面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并提供被举报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违法事实等。
3.检举揭发举报则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但也需要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单位的详细信息及违法事实。
这一流程体现了对法律程序的尊重和对投诉人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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