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2 07:28
难产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怀孕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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