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约定过试用期再延长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可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约定过试用期再延长劳动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需要遵循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如果在试用期内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或直接续签劳动合同。
但需要注意的是,延长劳动合同或续签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能单方面强制延长或续签,否则可能构成非法用工行为,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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