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签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该法,劳动合同期满,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的。
此外,如果劳动者符合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条件,那么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都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续签流程,一般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到期前,由用人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双方可以就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进行协商,然后达成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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